李毓昌奇案
2014/6/16 9:39:50 作者:金媚 閱讀:3300 評論:條
清代嘉慶年間,山陽縣出了件震動朝廷的大案:朝廷命官——嘉慶十三年進士、以知縣銜派往山陽勘察賑銀發(fā)放的李毓昌,突然在住所自縊身亡。有李毓昌隨從李祥等人的證詞,山陽縣知縣王伸漢上報的李毓昌自縊狀,淮安知府王轂照準山陽縣造棺收殮,兩江總督鐵保默許定案。 嘉慶十四年初,李毓昌族叔李太清由山東即墨趕到山陽,他在整理死者遺物時發(fā)現(xiàn)有李毓昌親擬還未及上報的一份呈文,上寫“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語,頓生疑竇,于是便開棺驗尸,見死者指甲有黑。又用一根銀簪探入死者喉部,只見銀簪立即變色,擦拭不掉。這些均是死者系中毒身亡的確證。于是,李太清赴京起訴,要求查明此起謀殺案。 原來,早在北宋年間,黃河決溢泛濫入泗、入淮,淮河下游經(jīng)常發(fā)生水患。清嘉慶十三年(1808)秋,黃水再次決溢,淮安淮安一帶首當其沖,房倒屋塌,餓殍載道。清政府當時騰挪少許府庫里的布銀糧,賑濟災(zāi)區(qū)百姓。并派進士李毓昌,以知縣銜發(fā)江蘇山陽,勘察賑銀的發(fā)放。 李毓昌來到山陽縣,很快就查明山陽知縣王伸漢,貪污了大量賑銀。李毓昌非常氣憤,立即草擬呈文,準備據(jù)實上報。 這事很快被王伸漢知道了。他連忙攜了重金,向李毓昌賄賂,求他高抬貴手,把此事遮掩過去。誰知李毓昌堅辭不收,還斥責了王伸漢這種不義之舉。王伸漢惱羞成怒,頓起殺機。 當天晚上,李毓昌因喝點酒,夜半,口中干渴,呼要茶水。隨從李祥等人,這時已被王伸漢拉攏,茶水里放了毒藥。李毓昌只嫌口渴,哪里知道去品茶味。他將送來的茶水一飲而盡,又埋頭睡覺。不一會,藥性發(fā)作起來,李毓昌腹痛難忍。李祥等人趁機用布繩將李毓昌勒斃,并偽造了一個自縊身亡的假現(xiàn)場。 王伸漢又行賄了淮安知府王轂二千兩銀子,王轂于是照淮山陽縣造棺收殮,以自縊狀上報了事。 案情查實,李毓昌家丁李祥、顧祥、馬連升均處死。李祥一犯尤為此案魁首,由刑部司官解赴山東李毓昌墳前,摘心致祭。山陽縣令王伸漢被斬決,淮安府知府王轂被絞決。總督鐵保,同知林永升均被革職邊戍從軍,巡撫汪日章也被革職。嘉慶帝親制一首300字的詩文、951字的注解,名《憫忠詩三十韻》,表彰進士李毓昌。賜李毓昌嗣子李希佐舉人,一體會試。李毓昌叔李泰清本來是武庠生,亦賜武舉人。這段史實,在《清史稿•仁宗本紀》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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