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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承恩作者身份的重要證據(jù)之二:荊府紀善之任

2014/7/19 10:29:40    作者:蔡鐵鷹    閱讀:4401    評論:0

  世德堂本的卷首有一篇陳元之序,自言受人之托為《西游記》寫篇序,其中含糊提到了《西游記》的作者:“《西游記》一書,不知其何人所為。或曰出天潢何侯王之國,或曰出八公之徒,或曰出王自制!标愒軙恢魅酥袑懶,無論如何會問一下書稿的來源,也許書稿原即不題撰人,但出自王府一說必有所本?上в捎谑芴K興先生吳承恩未赴荊府一說的影響,研究者往往都忽略了陳元之序的重要性,硬是不相信陳元之寫得明明白白的那段話,毫無理由的認為陳元之不過信口雌黃而已。
  吳承恩有荊府紀善之任已不容懷疑,這正是出入天潢侯王之國的八公之徒的身份,蘇興先生認為吳承恩的這一職位,是在他因家貧母老屈就長興縣丞,于長興先受誣下獄,后又冤情辯白得到的安慰性職務,時間應在隆慶元年至二年間,這是令人信服的。但蘇興先生又認為隆慶二年吳承恩有在淮安活動的痕跡,所以可能沒有到任,僅遙受而已。這就有了錯誤。所謂吳承恩隆慶二年在淮安活動的證據(jù),是他寫了一篇《贈邑侯湯濱喻入覲障詞》。蘇興先生認為障詞受主“湯濱喻”就是嘉靖四十五年任山陽知縣的楊松,其入覲是在隆慶二年。其實“湯濱喻”并非楊松,這篇障詞的寫作時間也就要另作別論(詳見下文);這樣一來,蘇興先生的《吳承恩年譜》上,隆慶二年至四年就是一片空白。
  我認為這正是吳承恩赴荊府到任的時間。吳承恩出獄后,心境實在不好,為避免回鄉(xiāng)的尷尬,便直接去了湖北蘄州,做了二年名份要清高一些、事務要輕松一些、待遇也要優(yōu)厚一些的荊府紀善。
  荊府,全稱荊憲王府。第一代荊憲王為明仁宗朱高熾六子朱瞻崗。第五代為朱厚恰,嘉靖三十二年薨。因其子載盛早卒,第六代便由其孫朱翊鉅繼位,其時,便是嘉靖后期至隆慶年間。荊藩封地原在建昌,后遷到蘄州(今湖北蘄春縣蘄州鎮(zhèn))。紀善,王府屬員,明制藩府配紀善二人,八品,“掌諷導禮法,開喻古誼,及國家恩義大節(jié),以詔王善”,有如王府導師。
  關于吳承恩補授的時間,蘇興先生在《吳承恩年譜》(以下簡稱《年譜》)中提出隆慶二年至三年,理由是吳承恩嘉靖四十五年出任長興縣丞,隆慶元年被誣下獄,冤白獲釋后即以補授荊府紀善結案。此說符合吳國榮的記述,應屬可信。吳承恩在長興任職之后也確實只有這一段時間有可能赴湖北到任。
  但是有人認為吳承恩對仕途已經絕望,長興結案后即辭歸故里,所謂“荊府紀善”者,僅遙授而已。此說肇端于天啟《淮安府志·人物志·近代文苑》:  
  吳承恩性敏而多慧,博極群書……復善諧劇,所著雜記幾種,名震—時,數(shù)奇,竟以明經投縣貳,末久,恥折腰,遂拂袖而歸,放蕩詩酒,卒。  
  今日力陳者有蘇興先生及許多研究者。在這個基礎上,蘇興先生排除了吳承恩王府任職對《西游記》創(chuàng)作的影響,認定《西游記》應是完成于吳承恩中年,其得以問世,與吳的文友,后任嘉靖朝首輔的李春芳有著密切的關系。
  鑒于以上狀況,解決問題的最好的方法是取得吳承恩到過荊府任職的證據(jù);當然,最可能的證據(jù)無疑應當來自于蘄州方志、荊藩典籍和吳稱恩與當?shù)匚氖拷煌募@兩個方面。按照一般規(guī)律,如果吳承恩確曾到過蘄州,無疑會在這兩個方面留下痕跡。筆者在蘄春縣有關部門和有關同志的協(xié)助下幾乎見到了現(xiàn)存所有的蘄州方志,發(fā)現(xiàn)方志于荊藩吏員事跡概不收載。而荊藩文獻已在明末燒毀殆盡,僅有的一部《荊藩宗乘》不僅殘缺,且為清末朱氏后裔重修,于荊藩沿革、建制、禮儀補遺拾闕處雖多,但對吏員配屬卻幾不涉及;在當?shù)匚氖砍驮娢倪@一方面,明清以來結集并存世者為數(shù)雖多,但蘄春圖書館館藏者尚未整理,雖有而不能得見;館藏豐富的浠水博物館館藏則因損壞嚴重、人力不足也不再開放,實在令人失望。
  不過筆者在一些不太引入注目的方面,還是發(fā)現(xiàn)了不少能夠證明吳承恩確曾到過蘄州的線索。
  第一、吳承恩活動的編年有赴荊府任職的時間
  否認吳承恩實際到任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吳承恩沒有成行的時間。如前所述,吳承恩如果赴蘄,當在隆慶二年至四年之間(吳承恩隆慶元年在長興,隆慶四年在淮安都有比較確切的證據(jù)),但蘇興先生認為隆慶二年吳承恩有在淮安活動痕跡,因此也不可能身處蘄州。證據(jù)是吳承恩的一篇《贈邑侯湯濱喻入瑾障詞》。據(jù)障詞得知,受主湯濱喻為河南人,初中進士即任山陽知縣。但蘇興先生遍查《淮安府志》卻未見山陽有湯姓知縣,《河南通志》也不載湯姓進士,故疑“湯”為“楊”之誤,疑湯濱喻即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四十五年到任的山陽知縣楊松。楊松應于隆慶二年入瑾,障詞即本年為此而作。關于吳承恩其時于何地作本障詞,蘇興先生雖審慎地認為是“本年吳承恩尚未離長興時作,或者這時吳承恩暫回淮安探家,受縣學師儒的請托為之代筆”,列出了兩種可能。而實際上如果受主為楊松的推測成立,吳承恩在長興或探親回淮時代作的可能性都很勉強,合理的延伸就是:吳承恩本年已經放棄荊府職務回到淮安。   但筆者在翻檢康熙四年《蘄州志》時,卻發(fā)現(xiàn)了一條能夠證明蘇興先生誤斷的材料。該志卷六《道憲》條下記:  “楊松、字惟喬,河南人,進士。以御史諫言謫升任,萬歷二年任,升山西右恭”。這里雖未記楊松有山陽知縣之任一節(jié),但主要經歷已表明這個楊松就是《明史》、《河南通志》有傳,嘉靖四十五年任山陽知縣的楊松。重要的是,這則材料給出了楊松的宇,這樣即使障詞中的“湯”字系形誤,“濱喻”二字也表明不可能與楊松有何聯(lián)系,吳承恩于隆慶二年在淮安活動的可能也就不再存在。(淮安劉懷玉同志有文,說障詞當是給姓喻字湯濱的某屆知縣或說即喻姓鹽城知縣的。此說同樣可以否定吳承恩隆慶二年在淮安活動的可能)。
  顯然,在蘇興先生的《吳承恩年譜》上,隆慶二年至四年之間,吳承恩的活動有一段空白,在這段時間里吳承恩完全有可能在蘄州任職。  
  第二、荊王府舊事與《西游記》有直接關系 
  《西游記》第八十八至八十九回敘述了玉華州的故事。唐僧師徒經一十四載寒暑到達玉華州,“我這敝處.乃天竺國下郡,地名玉華縣。城中縣主,就是天竺皇帝之宗室,封為玉華王”;“府門左右,有長史府、審理廳、典膳所、待客館”;玉華王自稱,“孤在此城,已有五代,也有個賢名在外”;又有三個小王子,“不擺駕,不張蓋”,拜孫悟空等為師。這個故事就是荊王府的真實寫照,我們不妨一一對應比照:
  1.玉華王是皇帝宗室,受封于此,這與荊藩身份完全一致。
  2.玉華王封號,完全可能就是荊藩的別稱,F(xiàn)藏蘄春的《荊藩家乘》載荊府共有七宮,其中主宮之一即玉華宮.
  3.玉華王和三位小王子。荊藩的王儲恰巧也是三位,據(jù)載,第六代荊王樊山王也有三子,如果吳承恩就任紀善,正與這兩個系統(tǒng)的三位小王子同時。
  4.三位小王子拜悟空為師。吳承恩在名份上正是小王子之師。
  5.小王子拜師“不擺駕,不張蓋”。按理拜師須有正式禮儀,但吳承恩雖為小王子之師,卻是朝廷派的職官,為王府屬下,所以既為師又不便行儀禮。這一條非常特殊,所謂“不擺駕,不張蓋”絕非隨意之筆。
  6.玉華王在此已五代。荊藩受封,至吳承恩時歷六代,但荊藩封地最初在建昌,后遷蘄州;遷蘄州不久,第一代荊王即去世。由第二代荊王起,在蘄州算作五代,也相吻合。7.玉華王也有賢名在外。第三代荊王曾因惡行被賜死,其子亦被貶為庶人,這在荊府被稱為家難。從第五代荊王起荊府中興,《明史》稱其人“性謙和.銳意典籍”;其侄則”折節(jié)恭謹.以文行稱。”此時正是荊府聲名最好的時期,可參看《明史》。
  8.玉華王府的“府門左右,有長史府、審理廳、典膳所、待客館”。這是典型的藩府建制。《明史·職官志四》載,王府“設長史司,轄審理所,典膳所……”其中長史職位最高,正五品;審理次之,正六品,其余均八品以下。《西游記》于王府十余處部屬中獨挑出長史府、審理所,典膳所,可見作者對王府建制非常了解,如果沒有王府生活經歷,決然不致區(qū)分得如此清楚。
  9.唐僧沿途所過,凡有王位均稱國.唯玉華王所在地稱玉華州(又作玉華縣)。這也絕非隨意之筆,作者對王城與府州縣的關系了解得很清楚,如七十八回悟空說:“……若是西邸王位.須要倒換關文;若是府州縣,徑過!卑创苏f法,玉華王所在地就應稱國而不會屈稱州縣。作者寫到玉華王之所以不稱國,正是因其暗指荊藩。封藩古稱封國.但逐漸演變?yōu)榉Q國即犯忌。第三代荊王正是因有異謀而被賜死。作者在它地方可以信手拈來,唯獨在此必須謹慎,這反映了作者對王府禁忌的了解。
  玉華州又被稱作玉華縣,書中交替使用,這也反映了蘄州的特殊地位。據(jù)《明史》與嘉靖《蘄州志》載,蘄州洪武初為府;洪武中降為州,領五縣;后領二縣歸人黃州府;至景泰年間再次縮編,不領縣,已同縣無異。這種名為州,實同縣的地位被作者無意中帶進《西游記》,才出現(xiàn)了玉華州、玉華縣的混稱。
  10.三藏師徒從長安到西天,共歷14年。這14年不知據(jù)何而定。而唐僧在玉華州即稱:“貧僧在路,已經過一十四遍寒暑”,也是14年。這后面的14年恐怕不象筆誤.第六代荊王嘉靖三十三年即位,至隆慶元年正是14年;吳承恩嘉靖三十三年入南監(jiān)讀書,算是徹底放棄科舉另辟人仕之路,至隆慶元年,進入有賢名的王府,算得上仕途到頂,也正是14年。唐三藏所謂沿途“也不知受了多少苦楚,才得到寶方”的概嘆,大約也包含了作者的無比心酸。
  以上十條對應,恐怕很難用巧合穿鑿作解釋。既然如此,作者非吳承恩又是何人!  
  第三、吳承恩有到過荊府的詩證
  《射陽先生存稿》中收有吳承恩一首《宴鳳凰臺》詩:
  梅花融雪麗香臺,仙旅憑高錦席開。
  山水四圍龍虎抱,云霞五彩鳳凰來。
  客鄉(xiāng)喜人陽和候,尊酒叨承將相才。
  獨倚東風番醉墨,遍題春色對蓬萊。
  過去認為,“山水四圍龍虎抱”的描寫與金陵形勝大致仿佛,所以本詩當為吳承恩就讀南監(jiān)時所作.但我到過蘄州之后,覺得這是一個誤斷。理由有三條:
  1.《宴鳳凰臺)與蘄州地形對應,蘄州鳳凰臺與詩作的吻合程度遠勝金陵。
  蘄州州治及荊藩王府的所在,是一塊   形盆地。開口處南臨長江,對岸為幕阜山,周遭依次為迎山、大潛山、缺齒山、龍峰山、西塞山,(以上山名均為記音)恰成形抱之形;群山內外均有湖水繞山而走,又恰成四圍之勢,稱此形勢為“山水四圍”,正是再合適不過。盆地中間有兩座小山:一座位于開口處,臨近長江,名鳳凰山,鳳凰臺即在此山之上;另一座位于    形略深處,稱麒麟山,兩山雖不高峻,但在小小的盆地中間,卻也十分醒目(狀如 :)。州衙及藩府等主要建筑均在兩山周圍,嘉靖《蘄州志》稱州治“背鱗崗,面鳳嶺,大江襟其前,諸湖帶其后”倒確是言之不虛。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站在鳳凰山上,又是得到“山水四圍”印象的最佳位置,一旦身臨其境,自然產生“山水四圍龍虎抱”的印象。
  2.《宴鳳凰臺》詩與蘄陽八景中“龜鶴梅花”對應。
  按照一般規(guī)律,類似《宴鳳凰臺》這樣的應酬之作均會與其時、其地、共景的獨特標志有某些對應。如李白詠鳳凰臺詩前有‘登金陵鳳凰臺’詩題正名,后有“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騭洲”扣題;杜甫詠甘肅成縣鳳凰臺也有“亭亭鳳凰臺,北對西康州”明之。與吳承恩同時代人詠金陵鳳凰臺的詩頗多,但大多也未越出這個慣例。有在詩題上就已表明的,如謝肅《丁未初至南京鳳凰臺》(《密庵稿》);有在詩句中暗示者,如鄺露“瓦官上下登臨地”(《嶠雅·九日登鳳凰臺》,金陵鳳凰臺有說在瓦官寺);也有由唱和者經歷而得知的,如何良俊《盧冠巖比部觴客于鳳凰臺,薛方山督學,許石城奉常同集,以杯中字為韻得荷字》(《何翰林集》)。
  對照蘄州的“蘄陽八景”,吳承恩《宴鳳凰臺》的首句“梅花融雪麗香臺”正是一種對應。嘉靖《蘄州志》有“蘄州八景”之說,又錄州人陳溱詠八景詩:
  麟閣訌山獻綺羅,太清夜月宿嫦娥。
  鳳凰崗上晨鐘響,龍眼磯頭夕照多。
  城北荷花開錦障,東湖春水泛金波。
  鴻州煙雨將收盡,龜鶴梅花雪滿坡。  
  吳承恩“梅花融雪”句顯見是對應“龜鶴梅花”一景。從實地位置看,八景都在州治附近,一旦登上鳳凰臺,則盡在視野之內,“仙旅憑高錦席開”非此莫屬。金陵鳳凰臺則不具備這一條件。
  由“客鄉(xiāng)喜人陽和候”又可得知。《宴鳳凰臺》當作于冬殘春至之日。其時蘄州地賞梅既是當令雅事,又是鄉(xiāng)俗盛景,詠梅可以說是酬唱必選,這又可說對應了“其時”。金陵鳳凰臺則未聞有梅、雪之景。
  再從評詩角度看,“梅花融雪”一句說不上出色,即使是實景寫照,也僅能稱穩(wěn)妥而已,以吳承恩詩才論,要非本色,以此起句,顯然是為了照顧或受啟發(fā)于“龜鶴梅花雪滿坡”的蘄地勝景。而金陵鳳凰臺地近秦淮,若以吟詠題材論,較之蘄地則要寬泛得多,所謂詠梅者,在蘄地為雅,在金陵則為俗。吳承恩詩作中獨出機杼者比比皆是,若在金陵以文會友,必不肯如此平平起句,唯在蘄地,所謂“梅花融雪麗香臺”才算應景。
  3.《宴鳳凰臺》與吳承恩補授荊府紀善時的心境、經歷對應。
  從全詩看,《宴鳳凰臺》拘謹而落俗,當是酬答而非文友唱和,似乎吳承恩和主人還是初次見面,“尊酒叨承將相才”這類客套是一個明證。而這和吳承恩就讀南監(jiān)時的情況不合。其一、吳承恩入南監(jiān)時心境十分不好,這一年(嘉靖二十九年左右)吳承恩以歲貢入京,最終放棄了由科舉走上仕途的努力,又失去了唯一的幼子,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走上了入監(jiān)苦讀的道路。這一時期可考的作品,都顯得沉郁悲涼,入監(jiān)后則又狂態(tài)畢露。而《宴鳳凰臺》卻心平氣和,一本正經,細細咀嚼還可品出一股受寵若驚的味道,實在不應是吳承恩南監(jiān)時的面目。其二,吳承恩與金陵一班人稱“白下風”流”的文士早有往來,在南監(jiān)所往來者,也就是這班人。吳承恩與這些人物交往,既無通家之好,又無鄉(xiāng)誼之雅,所憑者唯詩文而已。倘若應邀赴席,也多半因文名而起,即使與主人初會,座中也會有文友作陪,此時吳承恩呈牢騷太盛狀可也,發(fā)及時行樂論也可,唯不能作寒蟲之鳴唯唯應聲,唯不能以平平之作搪塞敷衍。
  而如果假定《宴鳳凰臺》是作于蘄州,這一切就有了合理的解釋。其時吳承恩剛剛從長興獲釋,正是夾著尾巴做人的時候,或者正有如獲大赦的那種感受。且年逾花甲,心境亦應平和,受到皇裔或王府吏員的禮遇時以這類作品進獻,就算得上順應鄉(xiāng)情,恭而謹之地答謝了主人的盛情,正為合式。倘若主人為王府同僚,吳承恩稱對方為“將相才”就有了更明確的著落。藩王為皇裔封國之君,吏員自可看作輔佐,明代馬中錫《贈湯紀善序》中記載了秦府紀善湯潛的說法;“藩服之于吾,固吾君也!笨蔀橐蛔C。如此“將相才”之謂,就不是一般的敬稱而堪稱恰如其份了。
  另外,以《宴鳳凰臺》的破譯為引導,我們還可找到其它一些證據(jù)。例如,《射陽 先生存稿》中還有《送友人游匡廬》、《送友人游洞庭》這樣一些詩句,而蘄地“左控 匡廬,右接洞庭”  (嘉靖《蘄州志》),正可看作理想的出發(fā)地。
  經過以上論證,我認為已經可以得出結論:《西游記》的作者確是吳承恩。
  下面我再把思路整理一下并做一些推想:
  隆慶元年底或二年,吳承恩由長興獲釋后,得授荊府紀善一職并赴蘄州到任。在王府官員為其接風的酒宴上,寫下了《宴鳳凰臺》詩。王府清閑,使其有時間著手《西游記》一書的寫作,并在一、二年內完成。隆慶四年,第六代荊王去世,吳承恩隨之打道回府,因其本人無力刊刻近百萬字的原著或王府曾許諾出資刊刻,《西游記》書稿留在了王府,可能是交給了第七代荊王,此王是他名義上的學生。吳承恩回鄉(xiāng)后因身邊無稿或不經意于此,便未再多言此事。第七代荊王萬歷四年死之前,大約并未處理好書稿,其去世后書稿傳出王府,被世德堂購得并付梓。故有陳元之序中“或曰出天潢何侯王之國,或曰出八公之徒,或曰出王自制”的說法。然而世德堂雖于萬歷二十年刻成書版,但當時并未立即印行,輾轉至榮壽堂之手后,大約在萬歷四十年左右才真正面世。所以吳承恩的同進代人和稍后的晚輩或無從得知,或雖知有此書但無從得見,也就末予著錄.至天啟間修淮安府志時此書已大行,方有“淮賢文目”加上的一筆。

 

  參考文獻:  
  ①、參見《遼寧大學學報》1982年第二期:朱世滋《章回小說回目形式淺探》
  ②、參見章培恒《百回本〈西游記〉是否吳承恩所作》(《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83年第4期),《再論百回本〈西游記〉是否是吳承恩所作》(《復旦學報》1986年第—期);蘇興《也談百回本〈西游記〉是否為吳承恩所作》》,(《《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85年第一期);謝巍《百回本〈西游記〉作者研究》,(《中華文史論叢》1985年第四期);揚秉祺《章回小說〈西游記〉疑非吳承恩所作》,(《內蒙古師大學報》1985年第二期);拙作《關于百回本〈西游記〉作者之爭的思考與辨證》《明清小說研究》1990年第三、四期。以下所引不同觀點主要均出于此,不另一一注出。
  ③、侯會《從“烏雞國”的增插看<西游記》早期刊本的演變》,《文學遺產》1996年第四期。
  ④、請參看拙作《吳承恩“荊府紀善”之任與〈西游記>》,(《江漢論壇》1989年第十期)。
  ⑤、蘇興《吳承恩小傳》
  ⑥、淮安市圖書館館藏。
  ⑦、見《天啟淮安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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