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學學生在打籃球
淮安人自古就有熱愛體育運動的傳統(tǒng),武術、放風箏、舉重、踢毽子、摔跤、游泳等運動在民間廣為流傳。清代更是習武之風興盛,板閘、河北等地不少鏢師都身懷絕技。民國肇始,在有識之士推動下,漸趨重視學校體育教育,同時還推動排球、籃球、足球等現代競技項目從學校走上社會。
淮安學校的體育教育
民國時期淮安學校體育事業(yè)有所發(fā)展,但總體上發(fā)展緩慢。稚幼園無體育課;小學中多有體育活動,新安小學等一些城區(qū)小學也開設了游戲課、體操課,我們無論從《新安小學第五年計劃大綱》(1933),還是從《淮安新安小學第六年計劃大綱》(1934)上,都能看出教育實踐家汪達之先生始終將培養(yǎng)學生“康健的體魄”放在首位,要求學生每天做內體運動一次,辟出運動場,清理湖面供師生活動。這一時期學校教學設備陳舊,小學體育設施更是殘缺不全,多數小學體育工作不能正常開展,體育課以徒手操、游戲為主,有些小學將音樂和體育合并為唱游課。1920年體育視察員王小峰認為“學校素重兵式操,于游戲運動尚少操練,應使兒童得平均之發(fā)育!1934年5月,舉行全縣小學聯合運動會,《淮安市志》(1998年版)認為“民國時期,淮安沒有舉行過學生運動會”是錯誤的。
縣城中學中只有淮安縣中學、省第九中學開設了體育課。條件好的中學,經常能開展體育活動。如1934年3月,縣中呈準發(fā)子彈130粒,17日下午1時在三界寺附近舉行實彈射擊。二十年代,省九中修建了一片250米跑道的田徑場,一片籃球場,一片排球場,均為土質。1945年,省九中、縣中等校開始出現排球運動,只限于班級比賽。由于經費匱乏,大部分學校體育設施十分簡陋,或沒有體育設施。當時各校多無專職體育教師,多由其他教師兼任,無統(tǒng)一教材,教學內容隨意性較大?谷諔(zhàn)爭期間,體育課教學以軍事訓練為主,初中生為童子軍,每周進行兩節(jié)以隊列、投彈為主要內容的軍訓。1948年,蘇北行政公署文教處編印了中學體育教材,供中學體育教學使用。
體育賽事
踢毽子比賽。1933年,舉辦民眾業(yè)余踢毽子比賽,因報名人數有二十余人,組委會決定分場舉行,4月25日、26日分別于下午一時比賽,比賽分為普通賽和特別賽。普通賽以盤踢為主,即用左右腳之內踝邊輪踢毽各一次為一盤踢,分為五等,一等為七百以上,二等為五百至七百,三等為三百至五百,二等為二百至三百,一等為二百以下。特別賽以交踢為主,即兩足跳起來相交,一足在上,一足在下,在下之足,在身旁用內踝邊踢毽,分為三等,一百以上為一等,五十至一百為二等,五十以下為三等。其他式樣的踢毽不作比賽,只在比賽完畢后舉行示范性表演,亦評出優(yōu)秀獎。這次比賽成績不是太好,普通賽郝鴻宜以三等列第一,郝乃釗以四等列第二,季發(fā)明為第三。特別賽郝鴻宜以一等列第一,張鴻達以二等得第二。1934年1月26日上午,在縣體育場又舉行民眾業(yè)余踢毽子比賽,36人參加,朱禹龍一次踢809對,奪得冠軍,陳如榮踢566對,獲亞軍。1935年1月,亦舉行過踢毽子比賽會。
放風箏比賽;窗菜赜写汗(jié)和清明節(jié)放風箏的傳統(tǒng)。民國淮城有風箏站十余家,有專門編扎店和風箏工具店。1933年4月2日起,在淮安體育場舉辦民眾業(yè)余風箏競賽,比賽風箏自備,組委會對風箏規(guī)格、比賽規(guī)則等作了詳細規(guī)定,如要求“點名三次不到即取消其比賽資格”“與賽者不得故意將風箏或線繞到其他風箏線上”等,風箏競賽不僅比誰放得高,還要比較風箏式樣、風箏名稱及意義、風箏材料、風箏顏色等。本次比賽記有三十余人參賽,風箏式樣,五花八門,爭奇斗巧,最終第一名為陳壽彭的“貓鼠”,第二名由李永發(fā)的“螳螂”、鮑凱的“風”共同獲得,王春榮的“五蝶”位列第三。后來又分別于1934年3月、1935年4月舉行民眾風箏比賽。
乒乓球比賽。1933年2月,淮安體育場“為提倡業(yè)余運動,促進乒乓技能起見”,特舉行民眾業(yè)余乒乓球比賽。參加者共三十二人,取淘汰制,共比賽四日,何炳林奪得冠軍,由體育場發(fā)給獎品,以資鼓勵。此次比賽因體育場房屋不敷應用,暫借民教館中山廳舉行。1934年2月,舉行民眾業(yè)余個人乒乓賽;10月,舉行小學乒乓錦標比賽。
籃球比賽。1927年,淮安縣中學組織籃球代表隊赴鎮(zhèn)江參加省舉辦的籃球比賽,此為淮安籃球競技之始。建國前,籃球運動只在縣中、省九中等規(guī)模較大的學校開展。1933年3月,舉辦淮安縣春季小學籃球錦標賽,宗旨為“增進兒童課外運動之興趣,引起民眾業(yè)余運動觀念”,為保證比賽正常有序進行,制定了《淮安縣春季小學籃球錦標競賽會規(guī)程》!盎吹匦W對于體育向不注重,故本場特施行巡回指導,以資提倡。惟為時未久,故功效難顯,且學生心理勝負之觀念太重,技能稍次者都不肯前來參加”,該比賽報名者只有勺湖、枚里兩隊,采取三賽兩勝制,24日開始,比賽三天,枚里隊得冠軍。1934年4月,舉行全縣籃球公開比賽。1935年9月,舉行籃球投籃比賽。
足球比賽。二十年代初,體育場已出現過足球賽。1927年,淮安縣中學組隊參加了省舉行的足球賽。1934年6月,舉行籃足球公開錦標賽,先由指導部擬定計劃及制定章程,比賽時參加者籃球者有五隊,足球者三隊,結果是華夏隊得籃球錦標,抗日隊得足球錦標;12月,舉行小學足球錦標比賽。1935年1月,組織足球隊;2月,舉行小足球比賽;3月4日下午,和平隊和健兒隊在體育場的小足球場舉行決戰(zhàn),結果以3:1獲勝。
民國淮安縣公共體育場
民國初年,淮安設縣公共體育場(以下簡稱體育場),但在新中國建立前,沒有專門的體育管理機構,民間的體育活動均由社會團體發(fā)起組織。體育場始建于1918年9月,首任場長兼指導員為王銘恩,督察員為楊棨,場址在原漕運總督署東側后花園內,占地面積63畝,場內有秋千、土山、草坪。1920年統(tǒng)計,每日平均到場運動者約五十人,學生居多數。王小峰認為,“體育場應鼓勵社會一般人到場運動,勿僅以少數學生到場即為運動之主體!1923年,建成百米跑道、半個足球場、1個籃球場和障礙板墻,還建了乒乓球室。1924年,體育場內始建籃球場。1935年3月,開辟婦孺運動場。
1942年,淮安民主政府和新四軍軍部擴建體育場,新建300米的環(huán)形跑道,田徑運動興起。1945年4月,為紀念新四軍軍長葉挺,由新四軍軍部和淮安抗日民主政府撥款擴建了體育場,拆除了漕運總督署的部分房屋,新建了300米圓形跑道和司令臺,擴建了足球場、籃球場、乒乓球室、辦公室,體育場更名為“葉挺體育場”。
體育場還舉辦過其他各種專項體育賽事。1934年5月30日下午二時,舉行縣第一屆民眾舉重比賽,前四名皆有獎品以資紀念;6月舉行民眾業(yè)余排球公開賽;7月22日,舉行民眾業(yè)余排球錦標比賽,參加者共有八隊,比賽結束時淮友隊獲得錦標;7月,舉行民眾劃船及游泳比賽;11月,舉行民眾業(yè)余自行車錦標比賽。1935年5月,曾舉辦過自行車比賽;10月,舉行網球比賽。民國期間,淮安城內有少數人打羽毛球。民國初,淮安已有民間摔跤組織,在河北、河下、下關、板閘等地都有一些摔跤好手。1945春,淮城玉器巷的武術師李年在運動會摔跤比賽中連續(xù)打敗日本摔跤手平田五郎等,名列第一。
此外,體育場還組織、承辦了運動會。1934年8月,舉行第一屆全縣運動會。23、24日開會選擇成績優(yōu)良者,參加第十一區(qū)區(qū)運會;9月,由體育場率領本縣運動員參加第十一區(qū)運動會。1935年9月,參加七區(qū)運動會。1945年,抗日民主政府舉行了首屆體育運動會,以賽跑、跳高、跳遠、擲彈等田徑類項目為主,郝更生曾參與籌辦,并任裁判。1947年,派隊參加了“淮淮”(淮安、淮陰)秋季運動會。
體育場重視體育團體建設和培訓工作,經常性開展相關培訓和巡回指導工作。1934年1月,籌備組織體育協(xié)進會;2月,民眾學校開始授課;6月,舉辦小學生體格檢查,印具表格,函告各學校定期舉行;8月,體育場舉行小學體育指導;9月,函聘本縣富有體育經驗者組織競賽委員會、組織國術研究社。1934年10月,組織體育協(xié)進會。1935年3月,國術訓練班開訓。
民國時期,體育場曾經出現過一次場主違法失職案。場主程鴻逵,淮安縣人,被淮安縣民周幼明、楊兆麐先后以摧殘公共體育、貽誤社教,及侵吞公款、濫行報銷等事呈控于監(jiān)察院,由江蘇省政府轉飭淮安縣長查復后,監(jiān)察委員邵鴻基以程鴻逵不無違法失職事提案彈劾。1936年2月15日,經由監(jiān)察委員杜義等審查,認為42歲的程鴻逵應該交付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