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鐘秀(約1575-?),字于宣,號元懿,山陽河下人,明萬歷二十五年(1597)中舉,兩次參加會試均中副榜進(jìn)士。
初任德化知縣,后改任新野知縣。他為官清正,生活儉樸,兩袖清風(fēng),當(dāng)?shù)厝耸肿鹁此胤斤L(fēng)氣也因此而變好,被稱贊為“天下清官第一人”。臨行前,官庫的官吏告訴他,官庫中有多余的銀子六千兩,要他帶走,并說此事無其他人知道。岳鐘秀嚴(yán)厲斥責(zé)了庫吏,然后將銀子封好了離去。后歷任新野縣令、刑部主事、云南瀾滄兵備道,在任云南瀾滄兵備道兼攝六道期間,管轄的是苗族等少數(shù)民族聚居地區(qū),岳鐘秀安撫居民,發(fā)展生產(chǎn)。他還平反了不少冤案,救了原被判死刑的150多人,努力消除民族隔閡和反朝廷情緒。后官至甘肅參政,因在任時兩袖清風(fēng),解職歸里時,竟連回淮安的盤纏都沒有。
回淮后,居住老家河下古鎮(zhèn)中街文昌閣側(cè),與運河一堤之隔。書房名為白云樓,二椽草閣,推西窗即見高堤白帆,飛馳如云(樓名取眼前實景,并非陶弘景“嶺上多白云”之意)。樓上藏書,樓下為客堂。小院中無泉無石,惟一棵皂角樹大可合抱,春夏之交,濃蔭密布,旁植花木,頗幽潔。其著有《類說一百卷》《白云樓詩集》、《八陣圖城守要略》。
岳鐘秀,年近八十歲還組織淮安百姓訓(xùn)練團(tuán)勇,捍衛(wèi)大明王朝,登城誓死抗清。其死后,淮安士民也將其入祀淮安府學(xué)鄉(xiāng)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