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淮安府志》中的城隍廟
淮安(今淮安市淮安區(qū))1986年4月24日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第二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位于京杭大運河大運河中部,是運河要津、江淮咽喉,九省通衢重要的水陸交通樞紐。這座依水而建的城市歷史悠久、曾經繁極一時,有著獨特的魅力和歷史文化底蘊。從東晉到明清,一直作為郡、州、路、府的治所。在明清時期是淮安府署和漕運總督部院所在地,與蘇州、杭州、揚州并稱為大運河沿線上的“四大都市”。它還與漕運息息相關、一脈相連,漕運興,則百業(yè)興。漕運廢,則百業(yè)衰。漕運的興廢休戚深深地影響了中央與地方政權在各個朝代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與交流,其中民間宗教信仰與祭祀文化的交流發(fā)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我們就來探究一下這個民間與國家祭祀交互的祭祀場所——府城隍廟。
城隍神的由來
城隍神、城隍信仰、城隍祭祀、城隍廟是中國古代信仰體系和祭祀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隍神主要來源于中國民間神話,是我國民間和道教信奉守護城池之神,是道教中普遍崇祀的重要神祇之一,俗稱為“城隍爺”,為儒教《周官》八神之一。古人認為與生活、生產安全密切相關的事物,都有神在,于是“城隍”被道教吸收和神化,納入自己的神系,稱它是剪除兇惡、保國護邦之神,負責掌管人一生的福、祿、壽和惡、罰、明,并管領陰間的亡魂,成為一方城市的保護神。
城隍神備受尊崇,城隍信仰深入人心,城隍祭祀遍歷全國。城隍,“城者,《說文解字》曰以盛民也。從土從成,成亦聲;《左傳》曰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隍者,《說文解字》曰城池也。有水曰池,無水曰隍!。城隍一詞連用最早見于《周易》泰卦中:“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象》日:城復于隍,其命亂也。”可以解釋為:城墻被攻破,倒塌在城濠中。從邑中傳來命令,要停止進攻?梢姵浅刈鳛榫用窬奂瘏^(qū),可以起到防御和保護的作用。“城隍”由于與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關系密切,再加上“高墻深池,捍衛(wèi)內外”的城廓溝壕在軍事斗爭起到決定性作用,保佑人民幸免于難。先民們感天地萬物有靈皆有神佑,冥冥之中起著作用,于是城隍作為一個自然崇拜出現了。歷代中央政權為了統(tǒng)治需要,賦予了其人格屬性成為與某一位歷史人物相結合的社會神祗。
城隍神的信仰
我國城隍神的信仰由來已久,從漢代到宋元關于它的信仰與祭祀活動記載多見著于史料。據《北齊書•慕容儼傳》《南史》卷五三、《隋書》二三卷、《太平府志》等史料中記載,城隍信仰大致初形成于漢代,發(fā)展南北朝時期,大發(fā)展于隋唐五代時期。
從荊州都督府長史張說《祭荊州城隍文》、潮州刺史韓愈《祭城隍文》,以及張九齡、杜牧、許遠、李商隱等著有的《祭城隍文》和李陽冰、段金緯、呂述等著有的《城隍廟記》來分析可見:一是城隍神的官方和民間祭祀活動,主要是以地方官祭祀為主、民間祭祀為輔。二是地方官祭祀與民間城隍廟會、城隍出巡等祭祀活動相對頻繁、盛況空前。三是地方官對本地城隍信仰持承認和鼓勵態(tài)度。宋《太平廣記》三○三卷中記載“吳俗畏鬼,每州縣必有城隍神。”,說明唐代奉祀城隍神已較盛行。其中還引用《報應錄》云:“唐洪州司馬王簡易,常暴得疾,夢見一鬼使,手執(zhí)符牒云:奉城隍神命來追。王簡易即隨使者行,見城隍神。神命左右將簿書來,檢畢調簡易日:猶合得五年活,且放去。是唐時城隍之神已主冥籍”。由此可窺,當時人們由于對鬼恐懼而求助于城隍神,而城隍神也由城池保護神轉變成主管冥界的官吏,這是人們精神生活需求和城隍神信仰發(fā)展供與求的需要,也體現城隍神格向人格衍變的重要特點,是城隍神世俗化的重要標志。
另,從唐代資州刺史羊士諤《城隍廟賽雨詩二首》,推官李咸用《贈三僧》中“高出城隍寺,野為云鶴鄰”;武昌軍節(jié)度使元稹《代曲江老人百韻》中:“村落空垣壞,城隍舊井堙!痹娙硕鸥Α度牒庵荨分小捌焱岩匚,烽櫓蟠城隍!保焕疃础额}咸陽樓》中“灘鼓城隍動,云沖太白昏!薄哆w村居二首》中“移居入村宇,樹闕見城隍!;歐陽詹《題華十二判官汝州宅內亭》中“只在城隍也趨府,豈如吾子道斯安。”王績《過漢故城》中的“規(guī)模窮棟宇,表里浚城隍。”等等官員和詩人的詩句中,不難看出唐代信仰城隍神已成習俗,而且村落奉祀城隍神已然盛行。
城隍神頒封爵號及請賜廟額
(一)天下都府州縣城隍頒封爵號
城隍神封官贈爵的史料最出現于五代時期。宋《冊府元龜•卷三十四》•《帝王部崇祀》記載:清泰元年(934年)后唐末帝李從珂“詔杭州護國廟,改崇德王,城隍神改封順義保寧王,銅官廟改封福善通靈王,湖州城隍神封阜俗安成王,越州城隍神封興德報闉王,從兩浙節(jié)度使錢元瓘奏也”。《舊五代史》“后漢隱帝乾祐三年(950年),以蒙州城隍神為靈感王,從湖南請也。時海賊攻州城,州人禱于神,城不得陷,故是有請”。宋代趙與時《賓退錄》謂宋代城隍:“今其祀幾遍天下,朝家或賜廟額,或頒封爵,未命者或襲鄰郡之稱,或承流俗所傳,郡異而縣不同”。趙與時還就聞見所及,列舉有廟額封爵的城隍神達數十個之多。《元史•本紀第三十三》•《文宗二》中記載:“加封大都城隍神為護國保寧王,夫人為護國保寧王妃!
明初太祖朱元璋更是對天下都府州縣城隍神予以加封爵號,并且對府州縣城隍廟的規(guī)制予以明確。《明史•禮志三》•《吉禮三》中記載:洪武二年(1369年),太祖下令對天下城隍加以封爵名號,“京都為承天鑒國司民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都封為王。其馀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品秩為正二品。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品秩為三品?h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品秩為四品。服飾冠冕都有差別。命令文詞之臣撰寫制文頒賜。”。洪武三年(1370年),詔令去除封號,只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又令各廟摒除其他神位。規(guī)定廟制,高度寬度比照官署廳堂。
(二)淮安府城隍的頒封爵號及請賜廟額
本人目力所及,收集到有明確記載由當地郡守請賜廟匾額和加頒封爵號的史料共有四處,分別為明《正德淮安府志》《萬歷淮安府志》《天啟淮安府志》、清《乾隆淮安府志》,原文摘錄如下:①《正德淮安府志》記載原文:“府城隍廟,在郡治東南。宋紹興創(chuàng)建。政和九年久雨,淮溢入城,郡守禱之,雨霽水退,請賜廟額曰“靈顯”!。②《萬歷淮安府志》記載原文:“城隍廟在府治東,南宋紹興間建,政和九年水,又雨。郡守禱之,霽,水退,請賜廟匾額曰靈顯,……”。③《天啟淮安府志》記載原文:“府城隍廟在軍門東。洪武三年(1370年),封顯佑公,府曰公,州曰侯,縣曰伯!。④《乾隆淮安府志》記載原文:“郡城隍廟,唐朝建在軍門東,洪武三年封顯佑公,……”。另,清?睂W家丁晏《重修淮安城隍廟記》中也有記載:“府城隍廟建於唐時,明洪武三年封顯佑公爵,今廟中猶存印篆文顯佑公印四字,疑明代所頒也!
從上述檢索史料中,發(fā)現府志中存在諸多記載不一之處。本人認為需要講清楚三個問題和一個疑誤之處:
1、府城隍廟位置的問題。①《正德淮安府志》記載:“府城隍廟,在郡治東南。”;《萬歷淮安府志》記載:“城隍廟在府治東”。查《康熙字典》:“郡,《釋名》羣也。人所羣聚也!俄崟贰墩f文》云:“秦并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tǒng)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所以府志中“郡”和“府”是不同時期對同一行政區(qū)劃“淮安府”的名稱。②明《天啟淮安府志》記載:“淮安府城隍廟在軍門東!;清《乾隆淮安府志》記載:“郡城隍廟,唐朝建在軍門東”。軍門指古代軍營的大門。明代把總督或巡撫稱為軍門,清代把提督或加提督銜的總兵稱為軍門。所以《天啟淮安府志》《乾隆淮安府志》中的“軍門”應該指的是駐節(jié)淮安府城的漕運總督(明、清兩朝中央政府派出的統(tǒng)管全國漕運事務的高級官員,品級為從一品或正二品),也指的是主管全國漕運的唯一機構——總督漕運部院衙門(今在淮安市淮安區(qū)鎮(zhèn)淮樓東路漕運博物館前)。
2、請賜廟額時間與建廟時間不一致的問題。①明《正德淮安府志》《萬歷淮安府志》中記載:請賜廟匾額時間為北宋政和年間,北宋政和年間為公元1111-1118年之間。而府城隍廟建在紹興年間,南宋紹興年間為公元1129-1162年之間。存在請賜廟額在前,府城隍廟建在后,建廟與請賜匾額時間不一致、不合理的問題。②清《乾隆淮安府志》記載:“郡城隍廟,唐朝建在軍門東,……”,清?睂W家丁晏《重修淮安城隍廟記》中記載:“府城隍廟建於唐時,……”,而明《正德淮安府志》記載:“府城隍廟,在郡治東南。宋紹興創(chuàng)建。……”,《萬歷淮安府志》記載:“城隍廟在府治東,南宋紹興間建,……”。清《乾隆淮安府志》、丁晏《重修淮安城隍廟記》等史料上明確記載了府城隍廟建于唐代,建廟時間早于明《正德淮安府志》《萬歷淮安府志》中記載的建于南宋紹興,又出現建廟時間不一致的問題。本人覺得,應該從明《正德淮安府志》 “宋紹興創(chuàng)建。”這段記載來分析。“創(chuàng)”《康熙字典》中解釋:【註】師古曰:創(chuàng),始造之,音初良反。又【唐韻】初亮切,瘡去聲。始也,造也。 “創(chuàng)建”《辭!分薪忉專骸皠(chuàng)建指創(chuàng)立并建造一個新生的事物,這個事物,這一類型以前是不存在的” 。這個解釋正好解決了建廟時間的問題。所以,本人認為府城隍廟始建于唐代,但當時規(guī);蚪ㄖ撇淮,后在南宋紹興年間重建,其規(guī)模建制高于唐代。同時也就解釋了請賜廟額和建廟時間不一致的問題,符合了歷史發(fā)展時間上的邏輯性。
3、頒爵封號名稱不一致的問題。洪武二年(1369年)太祖下令對天下城隍加以封爵名號!熬┒紴槌刑扈b國司民升福明靈王,開封、臨濠、太平、和州、滁州都封為王。其馀府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品秩為正二品。州為鑒察司民城隍靈佑侯,品秩為三品?h為鑒察司民城隍顯佑伯,品秩為四品。服飾冠冕都有差別。命令文詞之臣撰寫制文頒賜!,“洪武三年(1370年),詔令去除封號,祗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淮安府城隍應封為“鑒察司民城隍威靈公”而不是“顯佑公”,而《天啟淮安府志》中記載:“洪武三年(1370年),封顯佑公,府曰公,州曰侯,縣曰伯!,正好對淮安府城隍被封為“顯佑公”作了權威解釋。
4、明《正德淮安府志》《萬歷淮安府志》中恐有疑誤!墩禄窗哺尽分杏涊d“政和九年久雨,淮溢入城,郡守禱之,雨霽水退,……”,《萬歷淮安府志》中記載:“政和九年水,又雨?な囟\之,霽,水退,……”,而且因郡守祈禱城隍神,雨停水退后,郡守還向朝廷請賜了“靈顯”廟額,可見在宋政和九年間淮安府轄區(qū)內應該發(fā)生過大的水災。據查《宋史•志第十四》•《五行(一上)•水(上)》中并沒有淮安府發(fā)生水災的記載,而宋政和五年六月、八月,政和七年、重和元年間確有發(fā)生大的水災記載,記載原文:“政和五年六月,江寧府、天平宣州水災。八月,蘇、湖、常、秀各郡水災。七年,瀛洲、滄州黃河決口,滄州城沒有被水浸泡的僅二丈四尺,百姓死一百多萬人。” ;“重和元年夏天,江、淮、荊、浙各路大水,百姓流亡遷徙,被淹溺的人很多,朝廷分派使者前往賑濟。發(fā)運使任諒因沒有奏聞泗州洪水沖毀官府和私人房屋等事被勒令停職” 。府志中此處記載存疑,以上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三)淮安府城隍神
《中國古代宗教與神話考》中曾提出祝融是最早的城隍神主,而后隨著朝代更替,各朝各代、各個地方城隍各有其主。明太祖朱元璋曾直言不諱地說,“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笨梢姵勤蛞呀涀鳛檎䴔嘟y(tǒng)治工具,由當時統(tǒng)治政權予以指定。據《明史•禮志四》•《吉禮四》中記載:“洪武元年,命令中書省到郡縣,訪求應該祭祀的神祗,名山大川、圣明帝王忠臣烈士,凡是有功于國家以及惠愛百姓的,都寫進祭祀典冊命令有關部門每年一定時節(jié)祭祀。二年又下詔天下神祗,對百姓常有功德,事跡顯著的,即使不祭祀,也要禁止人毀壞撤掉祠堂。三年,制定眾神封號,凡是后世溢美的稱號都革!!白嘧h上呈,于是命令修建齋壇,派官祭告,連同東岳、真武、城隍廟、靈濟宮的祭祀,都依舊!凑占漓氲浼,太祖時,應天祭祀陳喬、……。憲宗時,廬陵祭祀文天祥,……他們都是歷代的著名大臣,事跡顯著”。
有人記載,明朝以前淮安府城隍神為南宋丞相文天祥。據查史籍,并無記載。上述史料中有明確記載祭祀文天祥的也只有廬陵(現江西吉安市)。而據本人探究發(fā)現南宋丞相文天祥與淮安還頗有淵源。文天祥(1236年-1283年)是宋末政治家、文學家,愛國詩人,抗元名臣,民族英雄。官至右丞相,封信國公。于五坡嶺兵敗被俘,寧死不降。作有《發(fā)淮安》《淮安軍》兩首,創(chuàng)作背景都是宋元交戰(zhàn),南宋潰敗滅亡之際。文天祥被俘后,元世祖下令將其廣州押送至大都處理。途經淮安,他又作過《發(fā)宿遷縣》《小清口》《過淮河宿闞石有感》等詩篇。文天祥還作了兩首《議糾合兩淮復興》:“邊堂上老將軍,南望天家雨濕巾。為道兩淮兵定出,相公同作歃盟人。揚州兵了約廬州,某向瓜洲某鷺洲。直下南徐侯自管,皇親刺史統(tǒng)千舟!,將南宋的最后希望寄托在“兩淮”將士身上,期盼能再收復故土。據此,本人認為淮安府百姓祭祀文天祥也就合情合理、理所當然了。
明朝時期,淮安府城隍神為漕運總兵官陳瑄!睹魇•禮志四》•《吉禮四》中記載“地方守土大臣提名奏請,禮官議論答復,事情都如實地記載,年月可以考查。至于明代大臣與前代歷史上的名臣相媲美的,或者因為功勛,或者因為學識品行,或者因為守正不阿的操守,或者因為死于國事,在志書上記載,刻在碑碣雕版上,不能一一述說。大的有鄱陽湖忠臣祠祭祀丁普郎等三十五人,……淮安祭祀陳瑄,……,都是眾所周知的,清晰可考。其他郡縣山川龍神忠烈的人,以及祈禱有靈驗而祭祀的,《會典》上的記載,尤其詳備!
上述史料中明確記載,明朝淮安府城隍廟祭祀的城隍神為明漕院總兵官陳瑄。陳瑄(1365年-1433年),明代軍事將領、水利專家,明清漕運制度的確立者。官至漕運總兵官,駐節(jié)淮安。陳瑄不但督理漕運,還兼管淮安的地方事務,撫輯軍民,所領官軍悉聽節(jié)制。督理漕運三十年,改革漕運制度,修治京杭運河,功績顯赫。陳瑄在仁宗年間曾上疏言事,提出“重國本、擇賢能、蘇民力、興學校、整軍伍、謹邊防、走漕運”七條政治主張,包羅政治、經濟、軍事、教育、國防等多方面,每條都切中時弊,還提出應對之策。生時授為奉天翊衛(wèi)宣力武臣、平江伯。死后,追封平江侯,贈太保,謚號“恭襄”。
至清朝延襲明朝舊制,淮安府城隍廟祭祀的是江蘇查賑知縣李毓昌!肚迨犯•卷四百七十八》•《列傳•二百六十五》中記載:“毓昌,字皋言,山東即墨人。嘉慶十三年進士,以知縣發(fā)江蘇。因山陽查賑一事,為山陽知縣王申漢所害,仁宗震怒,斬包祥,置顧祥、馬連升極刑,剖李祥心祭毓昌墓。轂、伸漢各論如律,總督以下貶謫有差。贈毓昌知府銜,封其墓。御制愍忠詩,命勒於墓上。毓昌無子,詔為立后,嗣子希佐賜舉人,太清亦賜武舉! 嘉慶皇帝對李毓昌的清正不阿,追加褒獎,賜以知府頭銜,重禮安葬,并親自提寫《憫忠詩三十韻》一首,刻成石碑,立于李毓昌墓前。后被淮安百姓奉祀于府城隍廟,他也是我們淮安府的最后一位城隍神。
城隍神的祭祀
(一)國家祭祀:①《宋史》中記載:“建隆元年(960年)十一月,詔以郊祀前一日,遣官奏告東岳、城隍、浚溝廟、五龍廟及子張、子夏廟,他如儀……”。說明在宋朝時中央政權已把城隍列入告祭對象之一。②明朝則是城隍祭祀的鼎盛時期,《明史•禮志一》中記載:“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務未遑,首開禮樂二局,廣征耆儒,分曹研討”;“乙亥,上祀天地于南郊,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號大明,建元洪武。上服袞冕先期告祭,設昊天上帝位于壇之第一成,居東;……星辰、社稷、太歲、岳鎮(zhèn)、海瀆、山川、城隍,位于壝內之東西,各用犢一幣一籩豆各十簠簋各二”;“王國的祭祀,則是太廟、社稷、風云雷雨、轄區(qū)內的山川、城隍、旗纛、五祀、歷壇。府州縣的祭祀,則是社稷、風云雷雨、山川、歷壇、先師廟以及所在帝王的陵廟”!睹魇•禮志三》中記載:“前期一日,皇帝躬省牲。至日,服通天冠絳紗袍,詣岳鎮(zhèn)海讀前,行三獻禮。山川城隍,分獻官行禮”。以上史料記載表明:一是城隍神在國家祭祀的首次出現在明朝洪武時期;二是明初天子親祀城隍是首例,承認了民間城隍神祭祀的合法化;三是城隍祭祀作為正祀之一,國家制度化的重要表現;四是城隍神國家祭祀的地位已經確立。祭祀日期:《明史•禮志一》中記載:①中型祭祀有二十五次:二月、八月是上戊日的第二天祭祀帝社帝稷,八月祭祀太歲、風云雷雨,三、六、九、十二月祭祀岳鎮(zhèn)、海瀆、山川、城隍,……” ;后“洪武二年(1369年),太祖采納了禮官們的建議,“今宜以岳鎮(zhèn)、海瀆及天下山川、城隍諸地祗合為一壇,春秋專祀”。②《大明會典》記載:五月十一日遣南京太常寺官祭。③《明史•禮志四》中記載:“洪武三年定下制度,京城祭祀帝王無后嗣的鬼,在玄武湖中設壇,每年在清明及十月朔日派官員祭祀。祭期前七天,檄告京城城隍。”
(二)地方官員祭祀:①《明史•禮志三》記載:“在王國的由藩王親自舉行祭祀,在各府州縣的由當地長官主持!,作為正祀之一,國家祭祀的,按照國家祭祀制度由地方官主祀。②“洪武四年,……未幾,復降儀注,新官赴任,必先謁神與誓,期在陰陽表里,以安下民。”,洪武四年,詔令要求地方官員上任時必先謁神與誓,保證清正廉潔,否則“靈必無私,一體照報”。③《明史•禮志四》中記載:“諸侯王國祭祀諸侯沒人祭祀的鬼,府州祭祀郡里無人祭祀的鬼,縣里祭祀縣中無人祭祀的鬼,都在城北設壇,如京城一年兩次祭祀,……!薄<漓肴掌冢孩侔凑諊壹漓胫贫,春秋兩次祭祀。②新任地方官到任三日,前往祭祀。③《明史•禮志四》中記載:“后來規(guī)定郡縣、鄉(xiāng)里的沒人祭祀的鬼神,都在清明日、七月十五、十月朔日祭祀” 。
據此可知,上述的祭祀活動以及每年的“城隍誕辰”(后與歷壇合祀,主祀城隍后罷除免祭)、朔望之日“每月初一、十五”均由當地最高品秩官員帶頭祭祀,都城隍由皇帝親祀,府城隍由知府、州城隍由知州等等依次祭之,其他祈雨、求晴、消災、避禍等由地方官員率眾到府城隍廟祭拜。
(三)淮安民間祭祀:①清明節(jié)。清明節(jié)家家門頭懸掛柳枝,白天上墳掃墓,焚化紙錢。清明前數日,修葺祖墳,俗稱“圓墳”。凡新喪“終七”而未滿周年的人家,都要在清明當天到城北蓮花街鬼神壇去“趕壇”。據說,在這一天府城隍、縣城隍和都土地神在此三堂會審,審判死者一生善惡。②中元節(jié)。農歷七月十五,又稱“鬼節(jié)”,民間百姓家祭祖先。相傳這天城隍出巡,開鬼門關,放鬼出獄。人家都在田間、十字路口焚化紙錢,供米飯、饅頭、瓜蔬之類,已結鬼緣。③寒衣節(jié)。十月朔日,又稱“十月朝”。臨近寒冬,天氣轉涼,家家戶戶皆有燒紙衣祭祀祖先,先儒程子 《遺書》中提到“拜墳則十月一日拜之,感霜露也”。故人們在十月初一用黍矐祭祀祖先。十月初一祭祀祖先,有家祭,也有墓祭,出嫁的閨女回娘家,為去世的父母送寒衣。出城為墳墓添土,俗稱“圓大墳”。新喪人家前去府城隍廟燒香報到,為亡故先人祈愿。④冥節(jié)。清明節(jié)、七月十五日和“十月朝”是三個冥節(jié)。每屆冥節(jié)城隍神都要出巡,城中百姓在城隍面前舉行廟會,因其肅穆莊嚴、陰氣森森又稱“冥會”。祭祀日期:清明、七月十五、十月朔日。
淮安府城隍廟概貌
淮安府城隍廟坐落在漕運總督部院東(今淮安市淮安區(qū)鎮(zhèn)淮樓東路),廟前有座南朝北的一個雕花磨磚照壁,照壁南邊有小街,西邊有照壁巷,東邊是青龍橋。
城隍廟進深約一百二十米左右,寬約六十米左右,占地約十一畝左右。城隍廟左右各有巷子一條,西邊名為大城隍廟巷,東邊名為小城隍廟巷。小城隍廟巷約1.5左右寬,巷子為南北走向,北頭是城隍廟的放生池,文渠水經山陽縣衙前入白虎橋,縈注城隍廟放生池中,放生池內水聲潺潺,池塘中放生的魚兒自由自在、三五成群。大門西大城隍廟巷,巷子南北走向,西邊巷里為談公館所在(今談荔孫故居處)。
(一)大門及天王殿
府城隍廟坐北朝南大門十分高大,大門上懸有城隍廟三個大字金字匾額,約七八米高,甚是壯觀威嚴。大門前有麻石石獅一對(現立于淮安府署大門前)。大門為三間,大門上書對聯一副,上聯:“但得回頭便是岸”,下聯:“何須到此悟前非”。左右配殿上書金字匾額右為除兇、左為剪惡。踏過門檻進入天王殿,左右供奉東方持國天王、南方增長天王、西方廣目天王、北方多聞天王四尊彩色泥塑,面前有紅漆木質柵欄,以作防護之用。四個泥塑的天王個個都面目猙獰、威武肅穆,陰森嚇人,來往的香客也都靜默不語,手持香燭、十分虔誠,令人有汗毛林立的感覺。
(二)二門及官廳
走進二門,為一寬敞的庭院。左右各有合抱椿樹一顆。抬頭往北即可見官廳三間,明清時為當地官員率眾在每月初一、十五“朔望之日”行禮及祈禱集會休憩的地方。官廳東邊有小齋一間供來往信徒、游人休息,四面有窗,窗外為柳池與放生池相通。夏日,可觀柳池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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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二門及官廳,是約長六十余米、寬四余米的南北甬道,甬道是青磚立磚鋪的路面,中線由兩塊豎線立磚排列而成。甬道兩側為東西廊房各二十間,約3.6左右寬、3米左右長。西為冥界六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財神司、延壽司、功過司。還供奉著“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的地藏王菩薩,“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等道教神祗。東為十王殿,分別供奉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閻羅王、平等王、泰山王、都市王、卞城王、轉輪王等主管冥界的幽冥之神。殿前還有十八層地獄諸相,如上磨坊、上對沖、上刀山、下火海、下油鍋、夾段鋸、奈何橋。第五殿閻羅王總領十殿,殿前還有一聯,上聯:“陰報陽報、遲報速報、終須有報”,下聯:“天知地知、人知鬼知、何謂無知”。
說起延壽司,想起鄰居老人過去講的一個小故事,說有一家經商,幾代人積德行善,單傳獨子少當家的外出走貨,偶染不明頑疾,久治不愈,漸漸就斷了氣了!停放在家中,族中高壽老人未免族中斷了香火,十余人相約焚香沐浴前去城隍廟延壽司,請廟中道士書寫文書、焚燒禱告,已己之陽壽換子之壽。回家后老人當夜就仙去,守夜發(fā)現少當家的蓋臉布盡有微動,急忙喊人,竟然活過來了。此則因果故事無非教人行善以積陰德,但是終究無從考證!
(四)戲 樓
站在甬道上由北向南看,甬道深長,燈火昏瞑,隱隱約約可以看到兩層戲樓及柱礎。走近一看,戲樓一層左右樓梯口上掛楹聯一對,上書:“善來此地無心愧,惡過吾門膽自寒”。抬步上樓,二層為戲臺,兩側廂房為化妝室,臺邊有木欄桿防護。下樓轉往里走又見楹聯一對:“莫光光磕磕頭去,要細細問問心來”。走過戲樓,大殿前有一個空地,擺著四五張八仙桌子,桌子上擺放著一些茶碗。每逢初一、十五,城隍誕辰、冥節(jié),照例都要在城隍廟內作會演戲,供百姓“藉神誕以行樂”。看戲的人都坐這,打賞從樓下扔上戲臺或吩咐隨從送上二樓。這里的戲班是草臺班子,唱的是淮劇等地方小戲種。
(五)正祠及寢宮
踏過約1米左右的臺階就是正祠,正祠為三間,高約15米左右。正祠門前懸掛一副對聯,上聯:“為人若果有良心,初一十五,何須你燒香點燭”。下聯:“做事若無天理,三更半夜,謹防我鐵鏈鋼叉”。大殿飛檐中間高懸:“靈顯”二字,左配殿上懸“問心”,右配殿上懸“見性”。正祠大殿中間供奉著清代欽差江蘇查賑知縣李毓昌的彩色泥塑像坐像,約數米高,左首為文判官,右首為武判官。塑像前有朱漆木制案幾一件,上有紅綢包裹大印一枚,印底朝外上有篆書“顯佑公印”四字。下立黑白無常,牛頭馬面。正祠大殿東側的偏殿是內宮,為城隍老爺與夫人的寢宮,內供“城隍夫人”彩衣泥塑像,還有各類寢室用具等一套。穿過寢宮是齋室和廚房各三間,齋室朝南是當家道士居住休憩之所,開門于城隍廟的池塘邊。
(六)城隍廟當家道士
由于城隍神是道教眾多神祗之一,城隍廟由道士主持,對廟宇的廟產有管理與支配權力。清末民初,淮安府城隍廟的當家道士姓陳,其人好善樂施、經常接濟窮人,幫助困難的人,通曉岐黃之術也常施舍醫(yī)藥、為當地百姓及來往信徒治療些外感小病,外號“陳半仙”,在13歲時于城隍廟當道童,后主持府城隍廟。其人精通樂器,嗩吶、笙、管、笛,云鑼等等樂器吹奏嫻熟,其中笛子吹的最好,據周邊的耄耋老人回憶,少時時常見他坐在放生池和柳池邊面朝西北練習笛子,其聲悠揚、令人回味。周邊百姓家有白事也經常請他去做法事。
另,清丁晏《重修淮安府城隍記》中記載,道光年間,府城隍破敗不堪,毀壞嚴重,當家道士蔣旭堂發(fā)愿募修,在修葺即將竣工時,蔣道士因勞累操心過度,病亡。府城隍廟能得如此大規(guī)模的重修,是因為蔣道士發(fā)愿重修的決心、誠信。所以今以文記之。
府城隍廟會
淮安府城隍神每年在三次“冥節(jié)”出巡,分別為清明節(jié)、中元節(jié)、“十月朝”。城隍神出巡時,儀仗隊伍在前,道士們鳴鼓擊鑼,為城隍神開道。隨巡侍衛(wèi)有五大班,皆由百姓裝扮,有的扮演犯人若干,身著藍色僧領衣服,腰束布裙,身上鎖著鐵鏈、木枷,手持長香,這些個裝扮百姓皆生病許愿而來。眾人抬著城隍神大轎巡游街市,從府城隍廟出發(fā),經過府城中各大主要道口,所經之處,威嚴肅穆,沿街商鋪和百姓擺放祭品予以祭祀,在此,還有“跳判官”的節(jié)目。表演者用兩根竹竿綁住一把木椅,由4人抬著。上坐武判官青面紅須、闊肩凸肚,手搖折扇,翹著二郎腿。文判官白面黑須、長袍佩劍,步行在前。文武兩判官又稱下判和上判。進入大街時,武判官縱身一躍,蹲在椅子上,遇有商鋪放鞭炮迎接,武判官則從椅子上搶背而下,文判官同時相對翻一個筋斗。然后武判官飛身上椅,繼續(xù)前行。直至北門外蓮花街鬼神壇登壇。
據傳,登壇儀式由縣城隍神先到,府城隍神后到,最后是都土地神、東岳大帝,輿前豎銜牌兩塊,一為大漢獻帝,一為都土地神。登壇完畢,舉行三堂會審。一審有無冤屈的怨鬼,二審眾鬼罪孽輕重。最后掛牌放公告,在府城隍廟登記領取城隍關牒的人,可告陰狀申表喊冤。告狀者事先用黃表書好狀詞,陳述自己的冤情苦衷,請求冥官為他作主,伸冤昭雪。
府城隍廟興衰
據明《萬歷淮安府志》《正德淮安府志》、清《同治重修山陽縣志》中記載,府城隍廟在明洪武、永樂、天順、隆慶年間,清乾隆、嘉慶、道光年間,相繼前后重建和重修7次,其中明天順、清乾隆年間為重建。清丁晏《重修淮安府城隍廟記》中記載,道光年間,重修城隍廟撥錢5000余緡,約100萬人民幣。
新中國成立后60年代初,興建縣(原淮安縣,現淮安區(qū))工人大會堂將府城隍廟大門、二門及官廳天王殿、六司、十王殿、大殿拆除。城隍廟諸多彩色塑像均放在院東街侯家棺材店,文化大革命期間砸掉。后院東街擴寬向南,府城隍廟唯一遺存城隍廟照壁也被拆除。
至此,這所謂的以“扶一城之正氣,懲一城之邪惡,保一城之平安”為職責的,庇佑一方的宗教文化遺存府城隍廟,也已不復存在了。
注:上文中淮安府城隍廟概貌部分為本人整理,何杰、徐臺五老先生口述。
附:
1、淮安府及下轄二州九縣城隍廟位置
⑴淮安府隍廟在軍門東。(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總督漕部院遺址東,區(qū)總工會現址)
、粕疥柨h城隍廟在河北。(今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新路村)
⑶鹽城縣城隆廟縣治東北。(今江蘇省鹽城市)
⑷清河縣城隆廟治東半里許。(今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qū))
⑸桃源縣城隍廟在治西一百步。(今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
⑹安東縣城隍廟去治西半里。(今江蘇省淮安市漣水縣)
、算痍柨h城隍廟在治南半里。(今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
、毯V莩勤驈R西城。(今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
、挖M榆縣城隍廟治西。(今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qū))
、乌莩勤驈R治東。(今江蘇省徐州市邳州市)
、纤捱w縣城隍廟治南半里。(今江蘇省宿遷市)
、蓄幙h城隍廟治南半里。(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